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4〕14号)显示,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2024年11月4日对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 对郑剑斌(时任安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