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因一、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二、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被挪用;三、向资本金未同比例到位的项目提供融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2024年6月27日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王晓君(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行长)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