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融部门多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014年8月15日 14:51:1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下发以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多措并举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取得成效。
据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行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窗口指导。该行主要通过下发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召开信贷政策执行情况通报会、举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12年以来,福州中支牵头或配合福建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福建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指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定期通报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进展情况,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县域金融机构坚持“支小扶微”市场定位,不断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
同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动金融机构“支小扶微”积极性。一是将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与金融机构“支小扶微”成效挂钩,对支小扶微成效好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贴现。2012年至2014年1季度,全省累计通过再贴现为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提供269.74亿元央行资金支持,所贴现票据90%左右为中小微企业持有的票据。强化支小再贷款的政策导向,再贷款发放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考核情况直接挂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贷款投放。二是优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规则,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2012-2014年3月,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际新增企业贷款近80%投向小微企业。三是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坚持“支农支小扶微”的市场定位,2014年全省58个农行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中,有28个将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其进一步增加县域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14年3月末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6.62%,位居全省金融机构前列,高于其全部贷款增速13.84个百分点。
此外积极利用金融市场增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资金来源。2012年以来人行福州中支支持小微企业服务成效良好的福建海峡银行、泉州银行、厦门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发行8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截至2014年3月末已累计发行60亿元,进一步增加其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同时人行福州中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后续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金融机构发债募集资金的信贷投向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发债募集“专款专用”,进一步促进增加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为了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强化对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评估督导。人行福州中支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督导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并积极探索建立对金融机构落实人民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中小企业和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成效,将其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和“勉励”四个档次,评估结果通报给各商业银行总行,并与再贴现、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综合执法检查等工作运用挂钩。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实施,对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还积极搭建平台扩大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规模。2013年人行福州中支成功推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省政府金融办和我中心支行三方签订《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福建省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为我省各类型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搭建了良好工作平台。针对小微企业单体对接债券市场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有关设区市引入“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通过设立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为小微企业捆绑发行“区域集优票据”提供增信支持,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宁德、泉州、漳州3个设区市成功引入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南平等地也已归集设立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为支持小微企业集合发债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我中心支行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成功举办“福建省农业、文化产业龙头企业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金融产品创新推介会”,100多家企业参加对接,进一步辅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发债拓宽融资渠道。2012年以来全省有10家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6.3亿元,小微企业发债融资取得更大突破。
该行还不断改进外汇管理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人行福州中支(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不断改进外汇管理,推进经常项目和资本下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2013年作为全国4个省(市)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小额外保内贷业务试点,对企业办理符合条件的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不需要事前审批,因小额外保内贷项下发生的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债务,不占用企业短期外债额度,便利企业尤其是有外资和外贸背景的小微企业,通过其境外关联方提供担保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来源渠道。自业务开办以来至2014年3月末,全省已累计签约小额外保内贷业务239笔,签约金额合计2.54亿美元。
最后努力营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良好信用环境。人行福州中支积极依托全国统一的企业征信管理系统,采集企业信贷、工商注册登记、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并通过“贷款卡”年检等手段实现企业财务信息的及时更新,便利银行查询,支持企业融资,截至2014年3月末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收录全省各类企业户数29.39万户,在“企业信用把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我中心支行继续在全省层面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采集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业信息,支持企业积累融资信用,提升获贷能力。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共累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10.57万户,其中1.95万户企业获得银行融资支持。各级人民银行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框架内,积极协调和推进分散在各部门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建立小微企业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目前龙岩连城金融与企业信息综合服务网正式上线运行,泉州晋江、南安、永春率先实现小微企业建档基本覆盖,进一步营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良好信用环境。
在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的支持下,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2012年至2014年3月末,全省金融机构累计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2924.39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增量(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的55.54%。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947.72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5.88%,比2011年末增长46.41%,高于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幅2.44个百分点。分年份看,小微企业贷款均保持较快增速,2012年、2013年小微企业贷款分别增长22.09%和17.72%,分别高于同期全省平均贷款增速5.33个和2.02个百分点。2014年1季度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有所回落,增长13.50%,略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但仍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1.88个百分点。
同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政策要求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其中5家国有商业银行组建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含专业支行、专营团队)245个。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坚持“支小扶微”的市场定位,2014年3月末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64.52%。村镇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有效发挥县域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供给的补充作用,截至3月末福建省已批复设立村镇银行41家,县域覆盖面超过70%,其中开业32家,筹建9家,月末贷款余额55.83亿元,绝大多数用于支持小微和“三农”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倾斜小微企业信贷资金配置,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此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渐趋丰富。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丰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体系,推出一系列切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专属金融产品。一是针对小微企业用款“急”的特点,推出“抓资产、高时效”的相关金融产品,如农业银行的“简式快速贷款”、兴业银行的“易速贷”等,对能提供低风险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免于信用评级,直接予以授信和发放贷款。二是针对小微企业用款“频”的特点,推出结合互联网技术“自助借款、自助还款”类金融产品,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的“网贷通”等。三是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少”的特点,推出“抓结算、免担保”的金融产品,如建设银行的“善融贷”、兴业银行的“交易贷”、民生银行的“流水贷”等,均根据企业结算流水核定一定信用额度,免抵押担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四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信用“低”等特点,推出政府分担损失、银行降低门槛的“风险资金池保证贷款”业务,目前已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与政府合作拓展此类贷款业务。五是针对部分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压力“大”等特点,推出“无还款续贷”类金融产品,如泉州银行“无间贷”、兴业银行“连连贷”、海峡银行“链接贷”和华夏银行、晋江农商行“年审制”贷款业务等。各类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深度和效率。
记者获悉,目前政银企联动支持小微企业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针对小微企业融资中“缺信息”、“缺信用”等两大瓶颈,福建省政银企加强联动,在继续发挥政银企对接会、融资协调会等平台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形成“企业名录共同推荐、政府和银行共担风险、小微企业受益”的良性工作机制。其中各级政府与建设银行合作,由政府、银行、借款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资金池”,共担风险,发展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截至2014年3月末建设银行与各级政府合作建立“助保金”贷款平台19个,政府出资2.28亿元,企业缴交“助保金”2307万元,已累计发放贷款305户,金额11.1亿元,户均贷款364万元,受益企业均为小微企业。
据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取得积极进展。2012年以来福建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2012-2014年3月末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1097.7亿元,超过2005-2011年历史年度发债融资总和。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明显,截至2014年3月末全省有20家中小微企业备案成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其中,小微企业依托政府增信优势,通过捆绑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4期,10家小微企业合计募集资金6.3亿元。(通讯员 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