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福建首部专门的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福建第一部专门的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对于破解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和保障全省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日前,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重点内容是哪些、破解了哪些难题、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解读。本期重点从《条例》着力聚焦解决的老年人“急难愁盼”等问题讲起……针对“用餐难”问题
《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就近便利设置,逐步实现服务半径小于700米。支持政府和社会力量开设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助餐配餐服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布局和建设运营标准,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运营场所及经营主体给予政策优惠及扶持。针对“出行难”问题
《条例》第十条、第十九条分别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通过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加大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坡道、扶手、电梯等公共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力度,为老年人交通出行等提供优先便利。针对“看病难”问题
《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分别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引导等便利,设置专门窗口或者优先窗口等绿色通道,全过程实施助老服务;支持设立家庭病床,按规定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全监控档案,完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针对“用工难”问题
针对“上学难”问题

针对“就业难”问题
《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鼓励老年人发挥优势和特长,自愿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建立老年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老年人创造从业条件。针对"运用智能技术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