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等推动乡村振兴的系列政策陆续公布。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3158亿斤,农业生产结构持续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实际同比增长6.6%,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据有关部门预测,仅今后5年内,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任务大约需要7万亿元投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需求量巨大。近年来,涉农贷款持续增长,但长期以来“三农”领域仍处于金融服务末端,尤其是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为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效率和水平,近日,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重点支持领域,提出要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具体来看,一是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三是聚焦产业兴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五是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其中最活跃的引领性群体,同时也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优质客户。据悉,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00万家。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结构转型等,这一群体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保险少等问题愈发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指导意见》从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以及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和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两方面入手提出了解决措施。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农村、农民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抵押物、商业回报不确定性较大以及受到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制约等。《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解决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
事实上,创新抵押模式在地方早有成功实施的先例。《金融时报》记者从江西省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了解到,2017年,共青城开展了畜禽养殖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经营证照以及畜禽养殖经营权人自由或流转来的合法土地、栏舍等生产设施的全部权属作为抵押物。
另外,为推动形成对涉农信贷“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域支行的差异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鼓励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
乡村振兴离不开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指导意见》从丰富资本市场层次、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以及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四方面提出,构建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其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这一举措也颇受市场关注和期待。
良好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便利的公共服务,是振兴乡村的硬件要求。目前,我国城乡差距除了体现在人均收入方面,还体现在最为直观的农村人居环境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对此,《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定位和优势,《指导意见》提出了差异化的金融服务要求。例如,农发行要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在粮食安全、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发挥主力和骨干作用;邮储银行要发挥好网点网络、资金和经验优势,坚持零售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加大对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
据悉,自2004年以来,农发行通过发行债券已累计筹集8万亿元以上的“三农”资金。2018年,累计投放各类农村贷款1.81万亿元。同年,该行新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低于全国金融同业水平123个基点,为涉农项目和客户节约融资成本79亿元。截至2018年年末,邮储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2万亿元,净增超千亿元。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政策不断加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有望继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