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福建海峡银行成功发行2018年第一期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35亿元,3年期固定利息品种,发行利率3.99%,低于2013年该行发行的同期限债券利率近70BP。福建海峡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行获得市场高度认可和踊跃认购,申购总规模达91.2亿元,全场认购倍数近3倍,边际认购倍数达到2倍。
此前,福建海峡银行获准发行50亿元人民币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年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随后,福建海峡银行迅速启动了营销发行工作,全行经营机构协同营销,吸引了大量机构投资者参与,包括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者层次清晰而全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在融资推动、税收减免、减政放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大力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募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福建海峡银行认真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三个平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不断践行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业务定位,建设“信易+”平台,创新“线上+线下”信贷产品,大力推广“续贷通”无还本续贷模式,不断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力度,小微企业贷款连续多年满足监管“三个不低于”的目标,以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的要求。截至2018年10月末,福建海峡银行近60%的信贷资源投向了小微企业,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7.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21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5.95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6061户,比去年同期多1129户,主要投向省市农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普惠型、实体经济领域,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次50亿元小微金融债,是福建海峡银行继2013年首次发行30亿元小微金融债以来的第二次发行该类债券。福建海峡银行将坚守定位,突出主业,按照小微金融债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全部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拓展服务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渠道,更加有效地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助力更多民营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