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 为进一步维护地方经济金融稳定,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金融非法行为的宣传力度,13日,市金融办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台江万达广场,联合开展“防范风险护航发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金融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及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图文并茂地向广大市民介绍了非法集资的定义、类型、典型手法等内容,并就市民关心的金融安全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高发,现场不少市民认为,宣传活动形式生动,“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多举办金融普及活动,让更多市民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对此,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定期举办各类的宣传活动,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还列举出非法集资“八种表象”,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识别犯罪的能力: 1.以境外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所谓投资境外理财、黄金、期货等项目,或是在境外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2.收款账户系以外国人名义在境内开立的账户,用于接收投资人的投资款; 3.许诺高收益的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系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4.以网络虚拟货币升值、现货交易、资金互助、贵金属、期货、外汇交易等为噱头,引诱投资人投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 5.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 6.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7.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8.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