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个人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95万元罚款,对连庆行给予警告。
莆田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对陈琳、方树强、戴奋杰、欧阳帆分别给予警告。
莆田金融监管分局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4.5万元罚款;对颜景娥给予警告并处以6.4万元罚款;对李晓鹏给予警告并处以2.3万元罚款。
莆田金融监管分局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下辖秀屿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鹤给予警告。
莆田金融监管分局

 

责任编辑:刘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