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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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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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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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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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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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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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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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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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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对陈长新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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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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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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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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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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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对江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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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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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