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办理法人按揭贷款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
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对陈长新给予警告。
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对江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宁德金融监管分局

 

责任编辑:刘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