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一、拒收人民币的表现形式:
1.明确拒绝现金支付: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它作为广告宣传口号,直接拒绝接收现金。
2.未提供现金支付渠道:虽未明确对外告知拒收现金,但未给现金使用者提供支付渠道,如政务大厅未设置现金收费窗口,或一卡通充值不支持现金等。
3.对现金支付设置障碍:如长期不备足找零备付金,导致大部分现金支付无法顺利完成,或针对现金支付要求更高的支付费用等。
二、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后果: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从实际案例来看,对单位的处罚金额可从3000元至5.5万元人民币不等,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可能会罚到五万到五十万。同时,拒收现金还会损害经营单位自身信誉和形象。
三、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意义:
1.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能确保人民币在市场交易中正常流通,维护其法定地位。
2.保护消费者选择权:保障了消费者,尤其是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如老年人及学生等,使其可以自由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3.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四、遇到拒收现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1.与商家沟通:可以先尝试与商家沟通,指出其拒收现金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其改正并正常接受现金支付。
2.留存证据: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如交易时的场景照片、视频,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3.向相关部门投诉:若与商家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投诉,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4.提起诉讼: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且自身权益受损较大,可以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王怡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