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日报 新车开了不到半年就起火报废,保险公司说是自燃,车主未购买自燃险不予赔偿;4S店则认为,火是从外部进入的,不是自燃,也不赔偿。半个月来,车主杨女士一家陷入索赔困局。 昨日下午(7月9日),记者在晋安区香槟路环南七村一号楼下看到了被烧的小车。车轮只剩下金属轱辘,车身前部也只剩下金属钢架,原本黑色油漆变成灰白色,座椅的黄色海绵完全暴露在外,仪表盘等完全熔化,内部一片焦黑,散发出浓重的烧焦味。 杨女士告诉记者,车子刚买半年,6月17日晚11点半突然着火,是小区居民报的警,他们是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车子被烧焦的。“据目击者称,着火时附近并没有人。”杨女士说。 如今,事情过去了20多天,保险公司和4S店说法不一,杨女士索赔无门。 “买车时在4店的建议下没买自燃险,他们说保修期内发生自燃是他们车的质量问题,厂家会赔偿。”杨女士说,6月18日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察看后认定汽车是自燃,因此不予赔偿。但当天4S店却给出了相反的结果,称火是从外部进入的,并不是车辆本身问题引起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周厂家将出鉴定报告,若最终得出结论是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火灾,厂家将按照三包流程委托4S店协助办理赔偿事宜。 4种情况汽车自燃保险公司不赔 1、汽车使用过程中仅轮胎单独受损; 2、高温暴晒引发的车辆自燃损失(承保此项附加险种的除外); 3、使用过程中自然老化致使车辆受损的,比如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没有与外界物体发生任何撞击接触,在行驶过程中下托架断裂; 4、暴雨造成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机械零部件受损不属赔付范围(条款约定除外)。(记者:莫思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