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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信社因违规被处罚130万元

2024年7月7日 下午2:44 信息来源:福建金融监管局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4〕8号)显示,因一、个贷业务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信贷资金被挪用;二、违规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三、个人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四、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关联方挪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2024年6月27日对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

对郭福林(时任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鼓信用社网点负责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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