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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莆田中心支公司因违规被处罚32.8万元

2024年8月10日 下午3:26 信息来源:福建金融监管局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9号)显示,因一、财务数据不真实,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2024年8月5日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32.8万元罚款。

对施佩蓉(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给予警告,并处1.8万元罚款;对林子协(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2.1万元罚款;对魏文禄(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给予警告,并处1.7万元罚款;对李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综拓业务部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对王强(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车商部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3.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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