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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监管总局明确要求→

2024年6月13日 下午2:50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总体要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做好监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优势,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检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要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政策要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做实做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五篇大文章”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明确了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指明了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金融委的统筹指导下,切实把“五篇大文章”做实做细,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旨在对总局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全面部署。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指导意见》共五部分、二十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做好“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特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第三部分为发挥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五篇大文章”的职能优势。要有效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功能,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业银行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中小银行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大力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主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第四部分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五篇大文章”组织管理体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守风险底线。第五部分为做好“五篇大文章”监管支持工作。要强化监管引领,推动完善外部环境,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

三、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把握好哪些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和“五篇大文章”发展的堵点卡点,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和优势,针对性优化“五篇大文章”发展战略。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

二是坚持市场主导,惠企利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树立正确社会价值导向,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快构建商业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风险可控。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创新对新质生产力的主导作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稳中求进,守牢风险底线。

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形成合力。加强监管与货币、财税、产业、环保等政策协同联动,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各类金融手段相互补充、金融机构各司其职、“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

四、《指导意见》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将“五篇大文章”纳入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加大内部资源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适当提升“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免责的认定标准和流程,促进各方履职尽责。

三是坚守风险底线。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加强合规性审查,精准确定支持对象和范围,严防以“五篇大文章”之名骗取、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加强业务后续跟踪管理和风险监测,前瞻性做好风险预警及化解处置预案。

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要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引领。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开展评估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金融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监管局和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五篇大文章”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推动完善外部环境。各监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畅通押品处置渠道。推动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领域信息,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共享。

三是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加强监测预警,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努力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

四是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经济金融发展需要,针对性地开展“五篇大文章”试点示范。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银行保险机构沟通交流,及时总结良好做法和意见建议。加大对良好经验的宣传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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