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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共建美好生活

——市金融办携手多部门联合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

2014年6月4日 上午9:11

当前,各地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并不断向新的行业和领域蔓延。非法集资以高额回报为引诱,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亲朋好友间相互介绍,以“能人”、“名企”或“高回报项目”名义吸收社会资金,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为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529日上午,福州市金融办携手鼓楼区发改局、鼓楼区司法局以及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福建省证劵期货业协会、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与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等金融机构,联合在西湖公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

向公众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还将通过活动宣讲、社区宣传栏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帮助市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市金融办副主任俞敏表示。

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温馨陷阱”骗老人

一个非法集资的幽灵正盯向老人。“老人家辨别能力比较差,应该如何辨别与防范非法集资?”529日上午,看到市金融办联合多部门在西湖公园举办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在此散步的徐老先生连忙上前询问。

《金福州》专刊记者调查了解到,多数非法集资类犯罪,专门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针对老年人生活相对空虚、孤独,缺乏关爱,辨识能力较弱等特点,大打温情牌,骗取其信任,让老年人掉进一个个精心设计的温馨陷阱

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者会利用中老年人风险意识不强和急于获得高回报的心理,实行诈骗。市金融办工作人员现场介绍说,要想远离“温馨陷阱”,首先要多了解非法集资的各种典型手法。同时,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谨慎理财,避免上当受骗。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理财师提醒说,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那么只要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多数情况下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打击非法集资 共建美丽福州

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金福州》专刊记者现场看到,参会金融机构纷纷向过往市民分发宣传传单,现场讲解、现场咨询,重点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普及相关金融知识。

同时,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建海峡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建行福州城北支行、邮储银行鼓楼支行等12家金融机构,还热情地向市民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旨在强化社会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引导公众理性投资理财,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据介绍,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等特征。非法集资对社会危害极大,不但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常常让许多群众遭受巨大的损失,引发社会不稳定。市金融办副主任俞敏表示,市金融办与鼓楼区等单位共同组织了这场活动,通过深入到群众中去,引导社会公众理性投资,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共建美丽福州。

相关链接:警惕!非法集资六大典型手法

第一种是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第二种是以“养老”为名,最突出的形式有两种: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方式,引诱老年群体投入资金。

第三种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第四种是假冒民营银行名义,谎称已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牌照,以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五种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第六种是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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